黑龙江法院通知:要求民工追讨工资要快立审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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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通知:要求民工追讨工资要快立审执

(时间:2005-7-16 15:41:44 共有 人次浏览)
“农民工追讨劳务工资,法院设置专人负责引导诉讼,尽可能避免农民工往返奔波。”省法院今天向全省下发《关于加大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立案、审理和执行要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和其他强制措施,加快案件运转速度,快立、快审、快执。

针对我省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中有近三分之一属于“三无”(无欠据、无合同、无工票)的情况,省法院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出发,研究解决办法。农民工虽无法提供劳动或劳务合同、应付工资凭证等证据,但其他证据包括其他农民工的证人证言能够形成证明链条的,应予以认定。通过审计执行、曝光执行、有奖举报被执行人财产、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效果。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和人身伤害赔偿金的案件,一律不预收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和执行案件受理费,待结案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减免,保证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各级法院近期将走访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主管机关,了解农民工权益保护状况。(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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